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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实务】07 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与“签字并盖章时成立”,合同成立条件是否相同?

发布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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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07】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与“签字并盖章时成立”,合同成立条件是否相同?
「回答」
不相同。一般情形下,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只要满足签字或者盖章其一即可。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成立”,不仅要求签字,而且必须加盖公章。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印时合同成立。签名指的是自然人在合同上签写自己的姓名;盖章指的是盖单位的公章,当然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按印就是自然人按上自己的手指印(指纹)。一般情形下,签名、盖章、按印三者地位相同,三种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满足其一合同即可成立。

但这属于一般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形。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形并不排除当事人约定的特殊情形。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的要件形式。比如签名或盖章,也可以约定签名并盖章。如果是签名或盖章,则适用法律规定的一般规则,当事人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合同即可成立。如果是签名并盖章的情形下,则当事人对合同成立进行了特别约定,合同要成立必须满足约定的形式要件。此时,作为单位或非法组织签订合同,必须要同时达到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条文引用」
《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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