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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实务】36 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向多个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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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6】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向多个法院起诉?
「回答」
协议约定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律师分析」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发生争议后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即可。那么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法院,自然对于管辖法院没有争议。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首先约定是否有效,其次是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是适用协议管辖,还是不适用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之规定,合同中管辖协议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该条文规定说明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约定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具体由哪个法院管辖,则谁来起诉,谁作为原告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同时,对于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约定的地点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比如约定的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条文引用」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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