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守承诺 勤勉尽职

秉承“惟信至永,竭诚以达”的法律文化理念致力于提供一流的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


新闻资讯

【工程法律实务】43 施工合同当事人拒不提供发票,能否起诉?

发布时间:2021-12-21
分享到:
【问题43施工合同当事人拒不提供发票,能否起诉?
「回答」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开具相应发票。

「律师分析」
实践中,如果经常会遇到一方当事人支付了价款,而另一方当事人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当事人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就无法取得会计凭证入账,同时也无能抵扣税款。根据《民法典》第509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开具发票并非主合同义务,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仍应当积极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则违反了《民法典》第577条之规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人民法院可视情况判决限期履行、赔偿损失等。

同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开具发票不仅是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定,收款方也应当依法纳税,按照法律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法条引用」
《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6afc1735c68edad53effe733c00e3e.png
专注建设工程、房地产、PPP



陕西知能律师事务所
电话:0912--6667396、3528648
网站:http://www.sxznlvshi.com/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

上一篇: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当事人能否请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下一篇: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